雄安法院以“大协同·小集中”推动协同执行常态化
来源: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 
2024-11-05 16:34:00

  为将“交叉执行”工作向纵深推进,以真金白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,雄安中院执行局强化“统一调度”,采取“大协同·小集中”的执行模式,组织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分批分赴辖区雄县、容城、安新各县,以“人案交叉、力量集中、跨域作战、逐片清理”为目标,聚焦执行难案积案展开“常态化”集中协同执行行动。

  “大协同·小集中”执行模式,系雄安法院充分依托执行“四统一”改革,在中院执行局“统一领导”下,发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“统一指挥、统一调度”功能,打造跨行政区域执行“一盘棋”大格局的有力举措。一是统一调度,协同力量“均衡化”。结合辖区各基层法院“执行案件总量、案件上涨态势、执行干警配备”等实际情况,合理调配各基层法院执行干警跨行政区域协同作战,有效助力力量相对薄弱法院执行攻坚。

  二是聚焦问题,协同案件“精准化”。针对两级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“查人找物、不当干预、干警消极执行、被执行人逃避执行”等问题的案件,及时纳入协同执行案件范畴,高效推动相关案件妥善有效化解。

  三是立案交叉,协同效果“前沿化”。立足新区大规模征迁建设、人口流动大的现状,在中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“统一立案”环节,结合被执行人“户籍地、居住地、工作地、主要财产所在地、关联案件”等信息,突破传统地域管辖限制,将案件合理分至最有利于执行的法院办理,实现立案即交叉。

  四是需求导向,协同工作“常态化”。将协同执行融入执行工作日常,把协同执行的“决定权”交由各院执行团队及相关领导,根据执行办案工作需要,坚持“高频次、高效率、高质量”,随时发现适宜案件,随时组织开展。

  五是因案施策,协同方式“多样化”。根据协同执行案件数量和案情复杂程度,合理确定协同执行方式,采取集中协同、个案协同、专项协同执行,中院或基层法院协同执行等方式灵活处理,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成本,提升效率。

  近一周来,雄安新区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深化团结协作,工作配合,兼顾执行“力度”与“温度”,依托“大协同·小集中”执行模式,共现场拘传被执行人15名,执行到位总金额42万余元,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。

  下一步,雄安新区两级法院将以执行“四统一”改革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中院执行局“统筹调度、组织服务”功能,注重“常态化”,加大“大协同·小集中”执行模式应用,拓宽“交叉执行”案件来源,提升执行效果。同时,将协同执行工作与“终本出清”工作有机结合,依托分组包片,推动小标的额终本案件实质出清,切实促推执行难案积案妥善有效化解,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
关键词
协同,案件,法院,干警,常态化
责任编辑:李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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